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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生实验规

2011/4/28 9:27:00 中国114招生网甘肃站 【 】  

一、学员必须按时进行实验,无故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,不得参加该实验、并以旷课论处。所缺实验必须按指定时间补齐。

  二、学员在实验前要认真预习、阅读实验讲义(实验指导书),了解本次实验的目的、要求和实验的原理、步骤及仪器设备的操作程序。在实验前要认真听取指导教师的讲课,有不明确的问题应及时提出。在明确本次实验各项要求后,经指导人员同意,方可进行实验。

  三、做实验时,要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指导,要保持肃静,遵守纪律,不能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,不准吸烟,不准随地吐痰,保持室内卫生。

  四、做实验时,要严肃认真,仔细观察分析,积极思考,如实记录数据,不马虎,不弄虚作假,要养成实事求是的严谨的作风,严格要求自己,锻炼培养独立操作的实验技能。

  五、在实验中,要精力集中,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,要爱护仪器设备,遵守操作规程。如实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报告指导教师,以便采取安全措施。实验时要节约用水、电、气、药品和材料。实验结束时,要注意关好水、电、门窗,要清点仪器设备资料,办理归还手续,若有遗失或损坏,应照价赔偿,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。

  六、对实验若有创见性改革,必须在实验前经实验指导教师同意,不能擅自作主。

  七、不准私自挪用、带出实验室的设备、器材、工具、零部件、图片等,违者给予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。

  八、实验结束,学员应帮助打扫实验室清洁,得到指导人员的同意后,才能离开实验室,并按规定格式要求,认真完成实验报告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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