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5日,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,今年,全省共有初中毕业生299564人,普通高中备案计划数189679人。其中,兰州市初中毕业生34770人、普通高中备案计划数22919人(兰州一中875人,西北师大附中998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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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
据了解,今年继续不再下达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具体计划数,仅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,各市(州)教育局要按照今年与省教育厅签订的《2017年教育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责任书》中“职业教育发展目标任务”要求,切实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,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,年终考核时按责任书中职普招生目标任务进行考核,年终考核将采取“一票否决制”。
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市(州)教育局在本区域内统筹安排,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今年实际参加初中毕业考试人数,在录取过程中适当压缩本地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;各地、各学校不得降分录取和超计划招生,省教育厅不再受理各地申请追加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事宜。同时,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的监管力度,在统筹“职普招生比大体相当”的基础上,认真核实民办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和规模,鼓励和支持办学规范、社会声誉较好的民办普通高中的发展;规范乃至取缔存在降分录取、超计划招生等违规行为的民办普通高中。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。同时,有关市(州)教育局要按照相关通知要求,站在扶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和培养民族地区学生的高度,克服困难,创造条件,努力扩大“内地普通高中民族班”招生规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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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许省属中职学校在市州县宣传招生
省教育厅要求,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,允许办学条件好、毕业生就业率高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在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开展招生宣传工作,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阻止和干扰。同时,要加强对辖区内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审查工作,尤其要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联合办学宣传工作,不得违规向社会和学生宣传未经审批备案的中高职一体化联合办学,不得对学生做任何承诺宣传;各地招办要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目录进行录取,学生一律按中职教育进行录取,中职阶段学制为3年;联合办学专业各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过程中不得对任何学生“戴帽”录取,新生入学时一律注册中职学籍,2年后经联合办学高职院校择优选拔,方可确定学生高职阶段入学资格,违规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均由当地教育局和学校承担。
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要公示具备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名单(含民办高中),让社会和学生及时掌握当年招生信息。同时要对学校招生中出现的虚假宣传、不实报道等要及时查处,主动回应,避免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。 (首席记者张鹏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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